为巩固深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成果,清除非法社会组织不良社会影响,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将非法社会组织举报事项及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对外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或注销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
(一)利用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冠以“中国”、“中华”、 “国家”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社会组织分支机构(分会)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
(四)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五)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六)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进行民办养老机构非法集资;
(七)以民办非营利培训机构名义开展无证非法办学;
(八)已处置非法社会组织的网站和新媒体账号的关联网站和新媒体账号仍保持活跃,或被关停后重新注册网站和新媒体账号继续活动;
(九)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的各类非法姓氏宗族组织。
二、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时,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时,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或者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验其是否为已登记的合法社会组织。
三、举报内容
为了利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属地民政部门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石鼓区民政局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734-8177663
举报邮箱:245746020@qq.com
石鼓区民政局
2022年3月31日
责编:罗亮华
来源:石鼓区民政局
以政协的“奔跑指数”拉升石鼓“发展指数”!政协石鼓区第五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胜利闭幕
石鼓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履职脚步丈量发展热土——石鼓区政协委员集中视察智能衡器计量产业园
矢志创新书华章 倾情为民践初心——石鼓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综述
石鼓区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政协五届六次会议中共党员大会召开
政协石鼓区第五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开幕
谢海蓉调研城市内涝点治理和新消费场景建设工作
添绿正当时!石鼓区开展2026年义务植树活动
下载APP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