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是老百姓的“养老钱”“救命钱”,违规多领、冒领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近年来,随着社会保障体制的发展,社会保险覆盖面和社保基金规模不断扩大,风险点也逐渐增多。那么,如何规避此类风险?多领冒领社保待遇会有哪些后果?石鼓区人社局这就告诉您!
领取社保待遇的人员出现以下情况,本人或家属应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
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死亡的,家属应当在死亡当月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
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服刑、领取失业金期间再次就业或退休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本人或家属应在当月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
多领冒领社保待遇会有哪些严重后果?
因未及时申报导致多领或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应及时退回。如经告知后仍拒不退回的,将被列入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触犯法律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石鼓区人社局再次温馨提示,每个参保人员只能领取一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能异地或多户头重复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有重复领取的群众,请立即主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费手续。希望广大市民相互告知、相互监督,共同守护社保基金安全。
(通讯员:李文海 二审:罗小伟 三审:彭朝晖)
责编:罗亮华 李文恋
来源: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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