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近期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多发势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南省消防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行动,着力整治占堵消防通道、封闭安全出口、违规设置防盗窗(网)、广告牌等问题。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人员密集场所从即日起至6月底全面排查并全部拆除整治到位,其他场所于2025年12月底整治到位。
二、整治范围
全区所有公共场所,重点突出以下三类场所:
(一)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排查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学校、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经营性自建房等。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重点排查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托管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三、整治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28条规定(节选):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2.2.3规定(节选):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和甲类厂房可不设置消防救援口外,在建筑的外墙上应设置便于消防救援人员出入的消防救援口。
四、注意事项
各社会单位、业主及市场经营者应切实履行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拆除防盗窗(网)、广告牌(店招)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清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对于违法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0条规定,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石鼓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 年 4月17 日
(通讯员:王媛 二审:钟涛 三审:谭双源)
责编:李霞
来源:石鼓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以政协的“奔跑指数”拉升石鼓“发展指数”!政协石鼓区第五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胜利闭幕
石鼓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履职脚步丈量发展热土——石鼓区政协委员集中视察智能衡器计量产业园
矢志创新书华章 倾情为民践初心——石鼓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综述
石鼓区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政协五届六次会议中共党员大会召开
政协石鼓区第五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开幕
谢海蓉调研城市内涝点治理和新消费场景建设工作
添绿正当时!石鼓区开展2026年义务植树活动
下载APP
分享到